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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隊及導師嘉許計劃
簡介
簡介
分隊工作委員會於2005年度起設立分隊嘉許計劃及導師嘉許計劃,以鼓勵分隊積極參與總部/區推介指定的活動。

計劃時段
每年9月1日至翌年8月31日止

計算方法
  1. 分隊嘉許計劃 - 計算在一年度內,分隊參與總部/區推介的指定活動。凡達到指定次數後,可獲發不同級別的證書,以資鼓勵。
  2. 導師嘉許計劃 - 計算在一年度內,分隊導師帶領隊員參與總部/區推介的指定活動。凡達到指定次數後,可獲發不同級別的證書,以資鼓勵。
  3. 教練嘉許計劃 - 計算在一年度內,擔任總部或分區舉辦的各項訓練的各科註冊教練。

獎勵
名稱 銅嘉許證書 銀嘉許證書 金嘉許證書
分隊嘉許計劃 參與3-5次 參與6-8次 參與9次或以上
導師嘉許計劃
教練嘉許計劃 50小時 100小時 150小時
備註:
  1. 執行委員會於2022年修訂,自2005-06年度起累積獲頒5張「導師嘉許計劃/教練嘉許計劃-金嘉許證書」或等同5張金嘉許證書資格的分隊導師,可獲頒「導師嘉許獎章」。
  2. 2張銀證書等同1張金證書;2張銅證書等同1張銀證書
  3. 詳情請瀏覽「導師獎勵制度文件」(按此)

識別
凡獲納入分隊嘉許計劃的活動,將顯示“ Logo ”以資識別。如活動亦合乎「導師嘉許計劃」,總部將在宣傳資料內注明。

申請方法
  1. 分隊嘉許計劃 – 總部將邀請分隊負責人在指定時間內,提交活動紀錄。
  2. 導師嘉許計劃 – 導師可以在指定時間內,須自行填寫導師嘉許計劃的申請表,並由分隊負責人核實及推薦,總部亦會根據分隊的申報紀錄審核相關資料。(如註冊多於一支分隊之導師,總部將代為合併計算帶領次數。)
  3. 教練嘉許計劃 –於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接受各科教練申報上一年之教學時數,須自行填寫教練嘉許計劃的申請表。
  4. 導師嘉許獎章– 導師可以在指定時間內,電郵嘉許獎章的證書副本至 ugd@bbhk.org.hk 申請,予總部審核相關資料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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